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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乡镇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通知

时间:2024-07-22 16:48:0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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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乡镇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通知

国家计委 卫生部


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乡镇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通知
1991年11月15日,国家计委、卫生部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的预防为主和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的精神,国家决定在“八五”期间设立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专项投资,以支持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设施的建设。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我们制定了《农村乡镇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农村乡镇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加强卫生工作中预防保健和农村卫生两个战略重点,力争在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的低限标准,国家决定在“八五”期间设立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两项专项投资,以增强地方各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从而达到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的目的。
一、专项补助投资的使用方向及安排原则
“八五”和今后十年,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农村卫生工作做得好坏,特别是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不高的“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卫生工作做得好坏,是关系到我国能否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低限标准的关键。因此,这两项专款主要用于县以下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含县级市)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等设施的建设。其安排原则是:
1.乡镇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设施建设的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投资起引导和加强的作用。
2.对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老少边穷”地区在投资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对经济条件较好或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设施建设已经基本完成的地区,原则上不再安排中央投资。
3.中央投资及地方各级政府用于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设施的建设资金,应根据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机构所承担的任务,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和使用。要立足于现有设施的改、扩建,填平补齐。严格控制新建或翻建的规模和标准。
4.建设项目的选择要优先考虑领导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工作开展较好,技术人员数量可满足需要而且素质较高,但在业务用房和装备方面条件较差的单位。
5.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补助投资实行项目管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为一个项目单位,项目的实施、监督、评估一律以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为单位。
二、项目省(区、市)的必备条件
1.地方政府重视乡镇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已把加强农村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计划,并设立了相应的建设基金。
2.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出农村乡镇卫生院、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建设的“八五”规划和项目实施计划,目标明确,规划具体,措施得力,资金落实。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成立由卫生厅(局)分管计财工作的厅(局)长及计财、医政、防疫、妇幼等有关同志和同级计划等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的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三、工作程序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卫生厅(局)根据要求共同制订农村乡镇卫生院、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建设的“八五”规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见附件一),报国家计委和卫生部。
2.由国家计委、卫生部审核“八五”规划及项目建议书,并据此确立项目省(区、市)。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卫生厅(局),根据“八五”计划提出分年度的执行计划,国家计委和卫生部制定中央补助投资的年度分配方案并下达到各省(区、市)计委和卫生厅(局)执行。
4.农村乡镇卫生、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建设项目的审批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5.为了加强管理,卫生部要与项目省(区、市)的卫生厅(局)签订年度计划的责任议定书(见附件二)。
四、项目目标
经过五年的建设,争取于1995年在全国百分之五十的乡镇卫生院,百分之五十的县级卫生防疫站和县级妇幼保健所(不包括已改造完的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完成改造任务,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五配套。
五、项目实施、监督和评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和配套投资的落实。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和工作进度。
子项目完成后,由项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进行评价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是否符合建设标准,布局是否符合功能要求;
2.必备的仪器设备是否装备齐全、完好率、使用率如何;
3.卫技人员能否对常见病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4.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计划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划达标,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任务能否完成;
5.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工程的面积、标准、造价、质量、工期等是否按要求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领导小组要在次年二月底之前报告上一年度的项目执行情况。国家计委和卫生部将组织评审组于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二月对项目省(区、市)年度计划内百分之十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和评估。对计划执行好的省(区、市)将根据下年度的计划继续给予补助投资。对未按项目计划执行的省(区、市),将调减或停止其下年度补助投资。
附件一: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
附件二:项目责任议定书式样

附件一: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1.1 本省自然、社会、经济、地理概况;
1.2 卫生服务及资源利用情况:包括卫生服务网络、卫生设施及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卫生人力,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生、防疫人员,妇幼保健人员数、卫生服务利用、计划免疫、饮水卫生、卫生总费用等;
1.3 本省乡镇卫生院机构、人员、房屋、医疗器械等现状数;
1.4 本省健康水平,包括人口出生死亡情况、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妇死亡率、医疗需求、疾病构成、营养情况等;
2.拟建规模和本省建设的内外部条件
2.1 需求情况和拟建规模;
2.2 建设方式(维修、改扩建、新建)和项目设计,建设方案;
2.3 总体布置方案的选择,土建工程量和主要建筑材料用量的估计;
2.4 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3.投资估算和资金的筹措设想
3.1 按中等平均水平,计算建设一个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的投资需求数;
3.2 推算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建设总需投资;
3.3 省、地(市)、县、乡政府落实投资数,或其它资金来源投资数。
4.建设进度设想
4.1 本省十年建设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的规划;
4.2 本省“八五”期间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建设计划;
4.3 整个项目的实施计划和进度方案。5.子项目选择的依据6.项目实施与评价的方法

附件二:“项目”责任议定书式样
项目名称
省(区、市)责任单位
部委责任单位
19 年 月 日
经卫生部、省(区、市)卫生厅(局)共同协商。由地方投资对子项目按以下协议条款进行建设。
一、建设项目:
乡镇卫生院 个;
防疫站 个;
妇幼保健所 个;
二、建设规模:
(1)床位 张;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建设结构: 砖混结构;
四、投资概算:总投资 万元;
五、资金来源:
(1)中央投入资金 万元;
(2)省(区、市)投入资金 万元;
(3)地(市)自筹资金 万元;
(4)县(市)自筹资金 万元;
六、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七、责任:
1.卫生部为中央责任单位,负责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审核项目计划,确定项目增强资金,下拨增强投资,对增强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2.省(区、市)卫生厅(局)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配合省(区、市)有关部门,上报项目计划及执行情况,提拟设计要求,选择施工单位,监督施工质量,组织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
3.工程项目不到位、工程投资不落实、工程质量不合格,由省(市)责任单位负责。
省(区、市)责任单位: (盖章)
19 年 月 日
部委责任单位: (盖章)
19 年 月 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1〕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自《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了全省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重大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仍然较多;部分地方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不足、办案设备不够、执法手段落后等问题,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一定隐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条例》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规范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于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和劳动关系复杂化,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异常繁重。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结合《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实施《条例》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护投资者积极性的关系、严格执法与优化投资环境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劳动保障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劳动者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同时,让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劳动保障监察是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行政执法工作。要通过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三项基本执法工作,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服务能力,将宣传法律、服务企业、规范用工与查处违法结合起来,坚持做到检查一户、宣传一户、服务一户、规范一户。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网上举报投诉信箱、维权热线,改善投诉窗口的服务设施。要继续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遏制突出违法问题的蔓延。要加大对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拖欠职工工资、安排职工超时加班和企事业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拒不参保等突出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那些屡查屡犯、明知故犯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严惩。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长效监管机制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完善并实行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制度,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用人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布,警示和震慑违法企业。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逐步由建筑领域扩大到铁路、交通、水利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快建立委托审计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和社保费缴纳等情况的审计监察。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制止和纠正劳动违法行为。具体办法由人保部门商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依托现行行政管理体系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在进一步加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基础上,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增强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要落实监察网格宣传政策法规,采集用人单位信息,调处简单劳动纠纷,上报举报投诉材料、违法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等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各地要依托金保工程二期,应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的全国统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逐步在市以上监察机构建设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全省联网的层级式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动态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
要以“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为目标,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体系。各地要按照“名称规范、职能统一”的原则加强和规范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通过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充实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要切实履行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劳动用工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等职责。切实落实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以保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重点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建设,改善办案条件,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快速反应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各地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期限和职责,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员录用、培训、考核、管理和激励制度,保持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作岗位相对稳定,提高监察员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五、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协调配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协调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维权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组织协调。公安机关负责协助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查处欠薪逃匿涉及的违法、犯罪案件。监察部门负责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追究责任。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协同查处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工资的案件。国资委负责加强有关企业的管理,督促解决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工会负责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健康、高效开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  政  部
            文 件
环 保 总 局
财库[2006]90号


党中央有关部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保局(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就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树立政府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环保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节约能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三、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

  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为清单的公告媒体。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允许,不得转载。

  五、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六、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八、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九、本意见采取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



  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年10月24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环保 意见







附: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一、轻型汽车:执行标准HJ/T182-2005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商标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1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标致
DC7166B 206

DC7146B 206

DC7166A 206

DC7204D 307

DC7164D 307

DC7204C 307

DC7164C 307

DC7204 307

DC7164 307
CEC-EL-019-001
2009-9-20

东风雪铁龙
DC7168B

DC7148B

DC7205D

DC7160DAXC 16V

DC7163D 16V

DC7163MD 16V

DC7162D

DC7200D AT

DC7168A

DC7205

DC7160AXC 16V

DC7163 16V

DC7163M 16V

2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NISSAN
天籁TEANA:

EQ7230AA、

EQ7230AB、

EQ7350AA、

EQ7350AB

蓝鸟BLUEBIRD:

EQ7200D

阳光SUNNY:

EQ7202BA

颐达TIIDA:

DFL7160AA、

DFL7160AB

骐达TIIDA:

DFL7161AA、

DFL7161AB
CEC-EL-019-003
2008-8-29

3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思威
多用途乘用车

DHW6461A(CR-V 2.0 i-VTEC)、DHW6462A(CR-V 2.0 i-VTEC M)、DHW6463A(CR-V 2.4 i-VTEC)、DHW6464A(CR-V 2.4 i-VTEC M)
CEC-EL-019-004
2008-9-4

4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奥迪(AUDI)


A6:

FV7241CVT、

FV7241、

FV7301CVT、

FV7181T、

FV7181TCVT、

AUDI A6L 2.4CVT、

AUDI A6L 2.8CVT、

FV7251TDIAT
CEC-EL-019-005
2009-1-23

A4:

FV7183T、

AUDI A4 1.8T CVT、

AUDI A4 3.0AT、

FV7243CVT

宝来(Bora)
FV7182TR、

BORA 1.9TDI、

BORA 1.8、

BORA 1.8AT、

BORA 1.8T、

BORA 1.8T AT、

FV7162 E4、

FV7162AT E4

捷达(Jetta)
FV7160CiX L、

FV7160GiX L、

FV7160CiF E3、

FV7160GiF E3、

FV7160CiF L、

FV7160GiF L、

FV7160CiF LD、

FV7160GiF LD、

FV7160ATF E3、

FV7160CiX E3、

FV7160GiX E3、

FV7190CDX、

FV7190GDX、

FV7190GDF

开迪(Caddy)
FV7165、

FV7205SDI

5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现代
索纳塔:

BH7200MX、

BH7200AX

伊兰特:

BH7180MX、

BH7180AX、

BH7162MX、

BH7162AX

途胜:

BH6431BX、

BH6430BX、

BH6430NX、

BH6430MX

御翔:

BH7202MX、

BH7202AX、

BH7240MX、

BH7240AX

雅绅特:

BH7161MX、

BH7161AX、

BH7140MX、

BH7140AX
CEC-EL-019-006
2009-9-20





  二、复印机:执行标准HJBZ40-2000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商标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1
东芝复印机(深圳)有限公司
TOSHIBA
静电复印机(模拟机):

1668、

ED-2068、

ED-2868、

ED-3560、

ED-3570、

ED-4560、

ED-4570

多功能数码复印机:

DP-1619(e-STUDIO169)、

DP-1619D(e-eSTUDIO169D)、

DP-2010(e-STDUDIO200)、

DP-2019(e-STUDIO209)、

DP-2519(e-STUDIO259)、

DP-2510(e-STUDIO250)、

DP-2320(e-STUDIO230)、

DP-2820(e-STUDIO280)、

DP-2330(e-STUDIO230S)、

DP-2830(e-STUDIO280S)、

DP-2330(e-STUDIO230)、

DP-2808(e-STUDIO288)、

DP-3500(e-STUDIO35)、

DP-3508(e-STUDIO358)、

DP-4508(e-STUDIO458)、

DP-3520(e-STUDIO350)、

DP-4520(e-STUDIO450)、

DP-3530(e-STUDIO350S)、

DP-4530(e-STUDIO450S)、

DP-5510(e-STUDIO550)、

DP-6510(e-STUDIO650)、

DP-8110(e-STUDIO810)、

DP-8500(e-STUDIO850)、

DP-7200(e-STUDIO720)、

DP-6000(e-STUDIO600)、

DP-5200(e-STUDIO520)、

FC-3511(e-STUDIO3511)、

FC-4511(e-STUDIO4511)、

FC-281C(e-STUDIO281c)、

FC-351C(e-STUDIO351c)、

FC-451C(e-STUDIO451c)、

DP-3540(e-STUDIO352S)、

DP-4540(e-STUDIO452S)、

DP-3550(e-STUDIO352)、

DP-4550(e-STUDIO452)、

DP-2340(e-STUDIO232S)、

DP-2840(e-STUDIO282S)、

DP-2350(e-STUDIO232)、

DP-2850(e-STUDIO282)、

DP-1640(e-STUDIO163)、

DP-2030(e-STUDIO203)、

DP-1650(e-STUDIO165)、

DP-2040(e-STUDIO205)
CEC-EL-026-001
2008-9-28

2
理光(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RICOH
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数码复印机:

Aficio 2020、

Aficio 2020D、

Aficio 2015L、

Aficio 2015
CEC-EL-026-002
2008-8-29







  三、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执行标准HJ/T302-2006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商标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1
南京富士通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
FUJITSU
平推票据打印机:

DPK700、

DPK710、

DPK900、

DPK910,

高速通用汉字打印机:

DPK3500E、

DPK3600E+、

DPK3600H

通用点阵打印机:

DPK3600E,

超高速汉字打印机:

DPK7600E

平推式点阵打印机:

DPK83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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