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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园区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15 21:21:1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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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园区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潭政办发〔2008〕23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园区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管理机构:
《湘潭市园区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湘潭市园区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适应“两型”园区建设要求,合理确定全市园区经济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潭市发〔2007〕17号)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高新区、九华项目、昭山旅游经贸开发区、双马工业园、先锋工业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湘乡工业园、韶山永泉科技园。
二、考核内容
(一)园区经济技术指标
1.技工贸总收入,包括总额和增长率;
2.规模工业增加值,包括总额和增长率;
3.财税总收入,包括总额和增长率;
4.工业企业实缴税金,包括总额和增长率;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总额和增长率;
6.资源节约,包括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投资强度达标率、已投产项目单位用地面积实缴税金;
7.环境保护,包括新开工项目环境保护评价率、新开工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8.科技创新,包括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例、研发(R&D)经费支出占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工业专利授权量增长率、规模工业企业信息化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二)园区运行情况:包括定期统计报表、信息报送、中心任务及市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交办工作等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法
分两套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高新区、九华项目、双马工业园、先锋工业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湘乡工业园、韶山永泉科技园按附件1进行考核;昭山旅游经贸开发区按附件2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占总分的90%;园区运行情况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占总分的10%。具体考评计分方法另发文。
四、考核程序
1.每年1月,市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上年度全市园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方案。
2.各园区填报的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分别报送市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市统计局。
3.市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会同市新型工业化办公室、市统计局等单位对各园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市统计局负责审核认定各园区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市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考核园区运行情况。
5.市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考评意见后,提出考核意见报市园区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6.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园区经济工作会议,宣布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
(一)园区工作考核结果按分值高低分两个等次,其中前三名为一等,其他为二等,由市人民政府分别授予一等奖、二等奖,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二)对完成园区统计报表、信息报送、中心任务等工作出色的,设立单项奖,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定。
(三)对服务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特别贡献的市直部门以及工作组织协作单位,设立部门服务奖,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定。
六、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湘潭市工业园区经济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湘潭昭山旅游经贸开发区经济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湘潭市园区运行情况考核指标体系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1999年7月29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近年来,为了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国家一方面积极推进投融资决策体制改革,一方面加强了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仍有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业,无视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越权审批项目,擅自对外签约,甚至自行开工建设国家已明确否决的项目,事后又要求国家予以确认、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种行为,不利于防止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坚决制止此类现象,维护国家有关规定的严肃性,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执行。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除国家特别批准外,各地方、部门和企业不得简化项目建设程序。
二、严禁越权审批建设项目。在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之前,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任何部门、地方和企业,不得超越规定审批权限擅自审批建设项目,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
三、严禁擅自对外签约。各地方、部门和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当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对外正式签订贷款协议、设备购买合同、合资合作协议和合同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前,不得擅自对外签约。
四、今后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国家计委不予审批。凡超越规定审批权限擅自审批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擅自对外签约的基本建设项目,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审批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审批项目等处罚措施。
五、今后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越权审批和擅自对外签约等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善后处理,国家计委将不予受理,一概由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地区或企业自行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中国 保加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签订日期1998年5月11日 生效日期1998年5月11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统彼得·斯托扬诺夫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十日至十五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同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统彼得·斯托扬诺夫举行了正式会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和国务院总理朱容基分别会见了彼得·斯托扬诺夫总统。
  中保两国领导人在友好和务实的气氛中就各自的国内形势、经济体制改革和两国外交政策的主要方面相互通报了情况,并就发展两国关系,特别是发展经济关系的途径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邮电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兽医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一九九八年至二000年文化、科学和教育合作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保加利亚共和国专利局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合作的工作计划》。
  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统彼得·斯托扬诺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在其方便的时候对保加利亚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愉快地接受了邀请,并表示感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对两国元首会见和会谈的结果表示满意,认为此访十分成功,并将对发展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两国关系和互利合作及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中保两国和两国人民对相互间多年存在的友好关系感到高兴。双方对在国际风云变幻、两国发生变化的背景下迄今的合作表示满意,认为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长期稳定地发展两国关系是中保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亚洲和欧洲的和平与发展。
  双方愿积极开展并加强双边政治对话,包括最高层对话,支持两国政府和议会间交往,鼓励两国政府部门、地方政权机构和民间组织的直接合作。

 三、双方决心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长期稳定地发展经贸和科技合作,并将采取具体措施,促进和增加贸易额,支持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进行相互投资,建立合资企业,鼓励地方和企业间建立直接的经贸关系,包括共同开拓第三国市场。

 四、双方将促进两国科研、文化、艺术、教育、旅游和体育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及两国人民之间的进一步相互了解。

 五、双方相互尊重两国人民各自为其安全和繁荣所选择的发展道路。
  中方重申,尊重保加利亚共和国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进行的改革及其谋求同欧洲大西洋机制一体化的愿望,高度评价保加利亚为加强国际合作、维护巴尔干、欧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所作的贡献,赞赏保加利亚作为东南欧稳定因素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保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原则立场。保加利亚共和国宣布不与台湾建立官方联系和接触。
  保方赞赏中华人民共和国旨在谋求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奉行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尊重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高度评价中国为遏制亚洲金融危机、维护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作出的贡献。

 六、双方重申,愿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加强磋商与合作,在打击国际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非法生产和销售毒品及武器走私方面开展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统
      江泽民           彼得·斯托扬诺夫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于北京